关于 2014 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的补充通知
各院(系、部):
依据《关于 2014 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仲办字[2014]6号)的精神,对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假期课程安排通知如下:
1.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期间学校不统一安排调课,如需补课,由学院自行安排。
2.各学院将补课的时间、地点汇总后,于4月4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