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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开设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2011年10月15日 15:22      浏览:

仲教字[2011]11号附件16

公共选修课是面向全校学生设置的选修课程,其目的是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增强竞争实力,使我校培养的毕业生成为满足社会需要的、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

公共选修课的开设,是我校开展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每位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申报公共选修课、承担公共选修课的教学任务。为使公共选修课设置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开课原则

(一)所有公共选修课一律为非本专业(所有专业)学生开设。

(二)新增公共选修课学时数为18,学分为1.0。

(三)所有公共选修课均不开设实验。

(四)考核方式为考查。

(五)鼓励开设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实用性强、有利于提高学生素质与就业能力的课程。

(六)教学内容相近的课程尽量合并;教学内容不同的课程,课程名称应有所区别。

(七)实行自然淘汰制,即在连续两轮选课中报名学生达不到开班标准人数(30人)的课程将不再开出,该课程自然取消。

(八)课程管理由课程所属院(系、部)负责。

(九)一门课程可由多位主讲教师同时开课,学生自主选择任课教师,在连续两轮选课中报名学生达不到开班标准人数的将取消该教师本课程的开课资格。

(十)公共选修课一般安排在8~9节或晚上、周末进行。

二、申请程序及申请时间

全院公选课的设置采用审批制,以院(系、部)为单位进行申报。审批程序为教师申请,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见附件1),并上交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的考查方式及评分标准等材料。院(系、部)进行初步审查,对通过审查的材料进行汇总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将汇总材料交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评审。

新增公选课的审批周期为一年,每学年第二学期由教务处组织申报,新学年第一学期开课。

附件:(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略)

(2).学院(系、部)拟开设公选课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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