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课程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对课程开展研究、设置、建设与实施;与课程开设单位协商制定课程学时、结构、教学大纲等课程教学具体实施方案;统一课程中英文名称等信息;组织撰写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考试试卷、评分标准等教学文件;安排、分配课程教学任务,落实各专业本课程主讲教师。同一类或相近专业相同(相近)课程的设置与实施方案应尽量相同,并与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特点相符;保证课程管理小组各位主讲教师课程教学与管理工作量与教学能力、教学水平相均衡。